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周美芬:议会常规将修改‧禁议员言论污辱女性

(吉隆坡)马华妇女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表示,上议院主席和下议院议长已同意修改议会常规第36(6)(b)条文,以严禁议员在议会厅内发表任何污辱女性或性别歧视的言论。

她说,有鉴于此,妇女组将会对国会议会常规做出修改,然后交给议长参考和交到议会常规委员会中加以研究和讨论。

周美芬周一(2月23日)下午率领马华妇女组代表和华团妇女组代表拜会上议院主席和下议院议长和提呈“性别歧视评论联合备忘录”后,在新闻发佈会上说,除了修改议会常规,这个备忘录也建议在议员的行为守则中明文规定,禁止议员发表污辱女性或性别歧视的言论。

要求政党慎选候选人

她说,备忘录也建议对这些发表不当言论的议员施予更严厉的惩罚。

周美芬指出,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已与2位副议长商讨和取得共识,在接下来的议会中,会严禁议员发表这些不当言论。

她披露,在会面的一小时中,班迪卡表明他对上述备忘录的认同。“议长甚至认为,2位副议长中应有一位女副议长。”

“议长也表示,他会写信给各政党主席,要求他们在挑选候选人时应挑选适当的人,以避免发生这类问题。”

她说,上述备忘录中也列举从1995年至2008年发生在下议院和州议会的污辱女性或性别歧视的个桉,其中包括1995年一宗、2000年4宗、2001年3宗、2004年1宗、2005年3宗、2006年1宗、2007年3宗和去年3宗。


(来源:星洲日报,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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